受靖安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10时在靖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对以下标的举行第一次公开拍卖会。
拍卖标的:
1、靖安县清华社区东方东路41号10#店面及对应22#阁楼,店面、阁楼参考面积分别:23.67m2、19.56m2
起拍价:34.19万元
2、靖安县建设社区东方东路16号A-7、A-12店面2间,参考面积:40.79m2/间
起拍价:55.81万元/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咨询电话:0795-4660885(法院胡主任) 15879509933(黎先生)
有意竞买者请携有效证件及保证金5万元/间到靖安法院司法技术室咨询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保证金缴入帐户:
收款单位:靖安县人民法院
账号:140861010400024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靖安县支行
宜春市恒昌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