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药都南大道30㎡商铺拍卖
发布:樟树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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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0日10时至2017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樟树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樟树市药都南大道3号店面。
房屋面积:30.88㎡,评估价:449893元。
起拍价:314925.1元,保证金:32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9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我院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拍卖成交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樟树市支行,账号:360501820350000003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95-7352928
咨询旺旺:樟树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795- 7350590
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淦阳路13号
樟树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