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2日10时至2023年6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拍品为樟树市小康路6号(香域花城)9栋1层103号商业房产,钢混结构,建成于2015年,未入室内查勘,从外部观察得知标的物内部原有装修被破坏,内部装修为毛坯(以实际装修为准),地面为水泥、内墙刷白、天花防滑涂料,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采光通风良好。
起拍价:202743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评估价:316784元。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位于樟树市小康路6号(香域花城)9栋1层103号,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具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以上起拍价(保留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当天下午五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或来电登记后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委托手续应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到樟树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樟树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2023年5月30日前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费用,可在本拍卖款中予以支付,对于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当天下午4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上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账号:1524892080000085510000022562)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举报监督电话:0795-7359369
咨询电话:182795782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