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5日10时至2024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嵊州市嵊州大道1688号信源国际商业城15号楼 21524、21525的不动产 (“来拍法服”咨询编号:WT376596),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2层(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21524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9)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858号,登记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为12.91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51年7月14日。
21525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9)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857号,登记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为12.91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51年7月14日。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于2019年3月20日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抵押金额为200000元。
该处不动产未腾空,有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详情咨询嵊州信源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参考价161400元,起拍价112980元,保证金22596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至少一个工作日前到嵊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208室司法网拍窗口办理委托手续(如公司企业等授权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拍的,也须按公告办理委托手续)。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预约看样、咨询电话: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1、参考价系评估公司估价结果;2、因受银行政策影响,如需贷款,务请竞买人开拍前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3、该不动产存在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委托期间为10年,自2015年5月28日或实际交付日起算; 买受人仍应按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内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具体协议内容,如委托期间实际起算时间、租赁情况、租金收取情况等请 咨询嵊州信源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能否过户及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能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若有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户口及学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当地公安和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解决。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出卖方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买受人不承担历史欠缴的其他税费。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为加快办理过户手续,建议买受人先行垫付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完成缴费后向本院申请退款。
应缴税费的计算方法请自行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575-81382203。
买受人须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以下事项:1、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2、凭相关票据向法院申请退款(即由出卖方承担但需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放弃退款的权利,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至少在开拍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少在开拍3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5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成交价余款自竞买成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成交价款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为20日,成交价款高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为30日)买受人可通过淘宝平台支付尾款,也可直接支付尾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号9558851211002606870]。
如需贷款的,买受人应自竞买成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成交价款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为20天,成交价款高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为30天)付清首付款,并在竞买成功之日起30日内配合银行办理所有贷款手续,若逾期未能成功办理贷款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贷款,买受人应自逾期之日起3日内缴清全部尾款。否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0575-831112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5-83796739、83792710;司法网拍小组
案件承办人电话:0575-83796636;章警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上查询。
竞买人如需贷款,可向以下银行咨询:
1、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5-83115853、13506754921。
2、中国银行嵊州支行,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575-83182061、18657593836。
3、绍兴银行嵊州支行,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0575-83002261、13967519618。
4、浙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5-83593866、13758598068。
嵊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