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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红石中央大厦部分商业房产转让

发布:浙江产交所 拍卖时间:11-2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xm 关注: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红石中央大厦部分商业房产

挂牌价格

 274.59万元起/标的,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概述

 1、本次转让标的为红石中央大厦部分商业房产,规划用途为写字楼、写字楼商铺,建筑面积共计8560.27平方米,具体为第一层、第二层的商铺及第三、四、五、六、七的写字楼,共计50套,分20个标的进行转让,各标的详细情况见“标的清单”。其中多为5.2米层高,得房率超高。 
2、红石中央大厦建成于2006年,地处潮王路、湖墅南路交界口,为拱墅区最繁华的商业中心、是该地块最高的建筑标志,距武林广场1.8km,西湖文化广场1.4km。交通便利,公交系统四通八达。
3、标的房产目前多数处于出租状态,租户中包括品质优良的券商、银行、网络开发、房产中介、教育培训、保险、投资等企业、机构,租期等详情见“标的清单”。
4、标的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该项目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受让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由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转让的房产现状已予以确认。
6、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7、其他说明:
(1)未到期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完毕。
(2)受让方在向浙交所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租金收益,由转让方将原承租户已缴纳的租金以受让方在向浙交所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次月为节点划转给受让方。
(3)租赁保证金由转让方在受让方向浙交所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转给受让方,受让方出具收款凭证。
(4)出租标的转让方与原承租户签有租赁合同,且要求其租赁期满后付清相关费用,若还存在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欠费在买受人向浙交所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次月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拍卖人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出租标的的装修及动产不在拍卖范围内。
(6)各标的办理交接手续时,转让方不负责腾空,不另行实物交付。

转让方

名称

 巨化集团公司

联系人情况

姓名

章伟玲

联系电话

 88371655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杭州市潮王路225号红石中央大厦24楼

E-mail

转让标的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行业类别

其他

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

成立日期

1900-01-01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资质情况

土地、建筑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类型

人员情况

职工人数为 , 其中在职人数, 离休人数. 

挂牌期限及其他事项

1、公告挂牌期:自2014年10月28日报刊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14年11月24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14年11月24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及对应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保证金账户:户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733111018260008674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水支行)

2、 首个挂牌期满后,未成交标的延期挂牌,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自动延续挂牌周期,根据延期挂牌期间报名的意向受让方人数决定转让方式为协议方式或电子竞价方式,具体为:

(1)至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同一标的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其应在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后参加保留底价公示会。该竞买人报名时的报价高于(含等于)保留底价的,则按竞买人报价成交;若该竞买人报名时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且竞买人愿意接受保留底价的,则以保留底价成交;若该竞买人报名时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且竞买人不接受保留底价的,则标的不成交,无息返还该竞买人保证金,项目继续延长挂牌。

(2)至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同一标的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则采用有保留底价的电子竞价方式组织进行。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则在评估结果有效期内,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自动延续挂牌周期,根据延期挂牌期间报名的意向受让方人数决定转让方式为协议方式或电子竞价方式,具体与第(1)、(2)点相同。

3、 若至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受让,则其应在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后参加保留底价公式会。该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密封竞价书》报价高于(含等于)保留底价的,则按竞买人报价成交;若该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密封竞价书》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且竞买人愿意接受保留底价的,则以保留底价成交;若该竞买人报名时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且竞买人不接受保留底价的,则无息返还该竞买人保证金,项目进入延长挂牌期。

4、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则按照公告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下午2时)采用报名时密封书面报价与拍卖现场应价相结合有保留价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

浙江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87297161 13989847305胡女士

中介机构

律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评 估 事 务 所

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帐面值(万元)

资产

14809.842939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26421.79

 

评 估 基 准 日

2014年3月31日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主要交易条件:

1、挂牌价格:274.59万元起/标的,详见《标的清单》;

2、付款方式:合同订立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对应标的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具体金额等详见《标的清单》。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受让成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转让完成日期间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除在报名时应交纳对应标的竞买保证金外,应携带以下资料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1)产权受让申请登记文件;2)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如为自然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3)对竞价会资料全部条款内容的书面确认意见;4)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转让的房产现状已予以确认);

6、受让方竞得标的后,须在成交当日和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承诺在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杭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的相关文本;

7、标的房产过户中涉及的其他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文件号:

国有重大资产处置备案表(2014年9月25日同意)

批复主要内容:

同意转让

内部决策文件:

巨化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2014]7号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

通过公司部分不动产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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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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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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