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0日10时至2024年2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15楼2号办公用房,面积为:124.7㎡。
起拍价:64230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由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提供,网询均价为917543元。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包含室内装饰装修部分,不包含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等。若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3)川0524执恢499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400-8066060(恒通辅拍)、15282479075,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预约看样截至时间为2024年2月17日。
(温馨提示: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请提前预约,以便于组织看样)
三、竞价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2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买卖双方的所有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付清后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叙永县叙永镇环城南路)领取拍卖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叙永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南大街支行,账号:(622840210730776516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抵充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注:本次拍卖不支持按揭贷款,仅支持一次性付款,如需按揭贷款,竞拍人请自行联系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提示:淘宝拍卖平台竞拍页面的“竞买服务-一键贷款-申请贷款”按钮,非本院及网拍公司推送,请竞拍人谨慎选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咨询看样电话:400-8066060、15282479075
本院监督电话:0830-6552597(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本院地址:叙永县叙永镇环城南路(叙永县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叙永县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