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6日10时至2021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绍兴市柯桥区龙华星洲花园3幢306室。
绍兴市柯桥区龙华星洲花园3幢306室,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36.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1.79平方米,权证号10593,有装修(以实地为准),无租赁,无电梯,其他情况。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出让;权属人为单独所有,权证号为10593,登记日期:2003年03月14日;权利负担信息: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已于2012年9月19日办理抵押登记;已腾空;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以税务部门核算金额为准。所有税费由买受人先行支付,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凭先行垫付的相应凭据前往法院退款。
评估价:172万元,起拍价:129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电话咨询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 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看样人需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持杭州健康码。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联系电话:400-1571060。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4月2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备注案号(2015)杭拱执民字第26号。
中国银行庆春支行
联系电话:个人85011502/85011678、 法人85011605
浦发银行建国支行
联系电话:0571-87367078、87367065、13806517818
建设银行拱宸桥支行
联系电话:0571-8825762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0571-87118340/15867167798、0571-87115627/15658095109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收款账号:7571810015343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8259799
法院咨询电话:0571-56208142。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桃源街599号,拱墅法院执行局。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157106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