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人民法院将于 2016年1月13日10时至2016年1月14日10时 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漳平市菁城解放南路龙江大厦D段1层店面
建筑物为七层框架结构,不带电梯,外墙为条砖饰面,建成于1996年,标的物位于该楼第一层,市政府街心花园旁,临江滨路。地砖铺地,塑料板上墙及吊顶;店内拍摄区格栅吊顶;配简易卫生间(水泥抹平地面及墙面,内有蹲便器)。铝合金窗,外门为卷闸门、钢化玻璃门,未配物业。面积为65.62平方米.
拍卖起拍价:135.9419万 元,保证金:20万 元,增价幅10000元。
以上起拍价不包括买卖双方税费及各种欠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及办证手续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尚欠水电费及物业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6年1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漳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漳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林信用社,账号:909 071 201 001 000 000 92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7-7521192,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 福建省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东路898号漳平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