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贵州金典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习水县西城区环北路佳诚花园二期一层1-11门面(面积74.57平方米)和1-12号门面(面积85.32平方米)分别进行拍卖,两间门面面长20.23米,宽8.2米,建筑面积165.89平方米,框架结构,层高4.38米,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层次1层。临近习水体育馆、习水县医院、习水县供电局、习水县政府周边、多家银行、三星级以上宾馆聚集在此,交通方便,是未来的商业中心,发展前景广阔。土地用途为非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商业土地。
特别提醒:该二门面系贵州金典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相关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现两间门面已打通并装修对外出租经营服装(二门面租赁期限自2014年12月30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 2015年租金已支付,1-11门面每年租金120803元,押金为10067元,租金押金合计130870元;1-12门面每年租金136776元,押金11398元,合计148174元;具体租金上涨标准等信息详见租赁合同)。
起拍价:1-11门面1900000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1-12门面2180000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习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习水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2月28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15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两个人报名,达到保留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月2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习水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习鸿信用社 ,账号:22940150012011000193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51-22732152 监督电话0851-22732728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西城区红四路
习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