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江边农贸市场36㎡商铺拍卖
发布: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1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13日10时至2017年3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的现状:位于福建省长汀县江边农贸市场C幢二层230号店。房屋为钢混结构,建于1996年,房屋总层数7层,所在楼层2层。《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36.35㎡(其中分摊面积11.6㎡);《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7.69㎡,土地性质:国有划拨,用途:商业用地。现已出租,拍卖款交清之日起,租金即可由买受人收取。
起拍价:28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汀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出让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3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汀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汀州信用社,账号:9090 3110 1001 0000 0079 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7-3266085
联系地址: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