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23日10时至2017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位于龙岩市永定区凤城镇龙凤花园雅文居沁园小区9、10、11幢1层20号店面。估价对象所处建筑物为六层框架结构商住楼,估价对象为一层店面,建成于2010年,20号店面东西朝向。建筑面积128.18平方米,层高约4米,水电设施齐全、消防设施齐全。装修为入户卷闸门配玻璃门,地面铺大理石,内墙、天棚为白灰粉刷,地面、墙面贴瓷砖。目前均在出租中,估价对象保养较好,现正常使用。目前,该房产已被永定法院查封。
起拍价:75.72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22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账号:173 010 100 100 124 44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559728266(陈法官)
监督电话:0597-5832906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