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23日10时至2015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6A幢7室房地产。建筑面积56.14平方米,房屋用途非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期限2049年3月22日止。房产证号:杭房权证建移字第013071号;土地证号:建国用(2008)第2662号,土地使用面积为8.00平方米。(详情请见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评估市场价:152000元,变卖起拍价:91000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建德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建德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结束日止(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6月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德支行,账号:1907020104001223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64796023、13675896856、0571-64796033;
监督电话:0571-64796098。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法院路21号
建德市人民法院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