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05月14日10时至2015年0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迎宾路22号4楼,建筑结构为混合,所在层数为4层,房屋总层数9层,建筑面积为379.0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现状为写字楼,未分隔,南北朝向。
起拍价:20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问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12日15时(工作时间)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1-58835615)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05月2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富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富阳支行,账号:3555801001001137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案件标的情况咨询0571-58835681
网络拍卖程序咨询0571-58835697
监督电话:0571-58835677
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82号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