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25日10时至2015年3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下城区华丰路160号华悦大厦2号楼1404室房产。建成年份2010年,总层数15层,位于14层。室内格局为大开间,无装修。建筑面积为105.79平方米(套内面积80.73平方米),房产证登记日期2011年5月24日,地类用途综合(办公),土地使用权面积1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6年7月26日。有欠物业费,详情请自行咨询物业。
地理位置:北临杭玻街,东邻青蓝小学,南临华丰路,西邻怡乐银座。
起拍价:121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 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3月9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15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浦发银行陈先生(87366428)报名预约,统一于3月24日14:30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1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中山支行;银行帐号:19005101040000201)。
九、有意向参与竞买的买房人在挑选拍卖房源后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申请有关拍卖按揭贷款。
联系人:胡雄 0571-85011627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1-867528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6752856
联系地址:杭州市紫花支路6号。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