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方式:同步拍卖
拍品类型:房地产
委托方:司法委托
拍卖会地址: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会时间:2015-01-08 09:30
预展地址: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联系方式:0535-2216574
联系人:刘女士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月8日9: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现场竞价或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莱阳市天宝饮料厂位于莱阳市清水路办公楼(不含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1222.8平方米,无房产证。标的评估价120.4458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2015年1月7日11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莱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帐号:100911836700010001;并在用途栏注明:莱阳法司拍第37号保证金),并于2015年1月7日15时至17时凭交款凭证,经莱阳市人民法院技术部门确认后,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标的;
2、标的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2216574
公司地址:莱州市南阳河东路98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7386072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