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9月2日9: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城西大街88号第五层办公楼,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597.51㎡,房产证号:龙房权证龙口字第0822号,无土地使用证。标的评估价:179.85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9月1日11:00(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上夼西路支行,帐号:853540120122803066,大额支付行号:315456001108),并于2014年9月1日15:00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现已出租,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4238077 13184017799 刘女士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63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676105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