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3月17日10时至2014年3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rOMeRi&user_id=1919395196;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之江路61号房地产(建筑面积22820.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6424平方米)。具体如下:
幢号 | 房产证号 | 建筑面积 | 总层数 | 结构 |
1幢 | 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143801号 | 3173.13 | 5 | 钢混 |
2幢 | 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143802号 | 5071.83 | 1 | 钢 |
3幢 | 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143803号 | 14575.48 | 4 | 钢混 |
合计 | 22820.44 | -- | -- |
1幢约建成于2006年,总层数5层,现为职工食堂、宿舍楼。
2幢为单层,约建成于2006年,现为生产车间。
3幢约建成于2006年,总层数4层,现为生产车间及办公区域,每层分隔设置办公室和大开间生产车间。
标的物现有被执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使用中。
评估价:4874.04万元,起拍价:3510万元,保证金:19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4年3月14日15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有意者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3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4月18日15时前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凤起支行;账号:120202252990002342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8166720、8816679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71-87222470
法院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0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