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定于
一、拍卖标的:
1、光泽县217路349号(县环保局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767.98㎡,土地面积166.33㎡,其中:三楼面积383.75㎡,土地面积83.1㎡、四楼面积384.23㎡,土地面积83.3㎡,参考价¥4550元∕㎡,先整体拍卖后分层拍卖。
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税、费、金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品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
四、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竞买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
六、竞买保证金:标的15万元,保证金于
咨询电话: 7923966 13860014999 13509507028
福州九鼎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