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9日10时至2024年6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68-1号蓝波湾1#楼2层01办公、1#楼2层02办公、1#楼3层01办公、1#楼3层02办公、1#楼3层03办公、1#楼3层05办公房产【权证号:闽(2016)马尾区不动产权第0000335号、闽(2016)马尾区不动产权第0000337号、闽(2016)马尾区不动产权第0000332号、闽(2016)马尾区不动产权第0000336号、闽(2016)马尾区不动产权第0000334号、闽(2016)马尾区不动产权第0000333号】。标的物情况详见《标的物情况介绍表》。
评估价:24150000元,起拍价(保留价):16905000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本次拍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的成交裁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以便本院从拍卖款中拨付给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垫付的税费。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截至2024年6月欠物业61144.2元,具体金额请自行向物业公司了解,物业联系电话13506993688)。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1天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咨询、预约看样电话:15880065772,法院监督电话:0591-83988095(程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如有人预约看样,本院将统一安排看样;如无人预约看样,本院将不安排看样。
竞买人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实地了解房产现状、面积、方位、居住情况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为了达成执行办案效率及拍卖成交价格的同步提升,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可自行咨询联系:15880065772(坊巷法拍金融服务顾问),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明知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本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的,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不低于保证金)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如委托书、双方身份证件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网络司法拍卖须知》详细了解竞买规则。
五、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本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恶意竞买的,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买受人应于2024年7月7日前将拍卖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账号:6232636400103043003),并在交纳后经本院通知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301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76号)办理相关手续。本院负责办理标的物的解除查封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院文书自行办理。
七、标的物相关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特此公告。
附:1.网络司法拍卖须知;2.标的物情况介绍表。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