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3月17日14:30时,在桐庐县城开元街220号桐庐潇洒楼大酒店7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桐庐县分水镇玉泉村汾江综合楼地下室、一层、二层房地产,(地下室建筑面积338.52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357.49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376.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47.00平方米)
起拍价人民币325万元,参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有保留价)
二、展示咨询:即日起至2011年3月16日 17 :00时止,接受咨询、察勘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报名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78号7A18室(五鑫宾馆内)
四、竞买登记:以上标的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向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桐庐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桐庐支行,帐号:301068960018000184821),交纳保证金后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注意事项:
1、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1年 3月16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2、与本次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