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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梅园西路171㎡住宅拍卖

发布: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8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08月28日10时至2017年08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梅园西路1028弄1号3梯806室的房屋及其应份的土地使用权(含储藏间,房屋所有权证号:C201302582,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住宅建筑面积171.3m2,储藏间建筑面积6.70 m2 。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7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保证金:15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08月14日至25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因未取得入户钥匙,    本院不另行安排看样,请有意购买者自行按地址实地看样。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四、重大瑕疵说明:
    1、本宗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及后续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执行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请谨慎参拍!
    2、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3、本宗拍卖房屋仅有房产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本次拍卖,按房屋现状进行,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房屋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除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外,还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因办理二次、三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08月25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08月31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账号:35050163620709123456)。
    九、买受人应在2017年09月08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马巷23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
    十、标的物的产权登记手续(包括初始登记和第二次、第三次过户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4-2281790
    业务咨询电话:0594-7970361,承办人:张盛鑫(执行员)。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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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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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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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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