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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金象花园7#1109、7#1110室二拍

发布: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02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2日10时至4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宝厦金象花园7#1109、7#1110的房屋(房产证号:H201001617、H201001616)及其应份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莆国用(2013)第J03489、莆国用(2013)第J03490],建筑面积:141.39㎡(其中7#1109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1.67㎡,7#1110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9.72㎡),规划用途:住宅、出让;建筑结构:钢混结构。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七十六万四千七百元(不含税、费、金等),增价幅度:一千元。
    保证金:十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2017年3月31日上午9时至10时为现场展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有设定抵押,抵押于案外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3月24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4月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莆田涵江支行,账号:145020100100224773)。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于2017年4月12日内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1136号)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
    九、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十一、标的物瑕疵说明,本拍卖标的物抵押于案外人,现由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居住,无房门钥匙,有可能会影响交付时间。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0594-3558913,承办人:林执行员。
    举报监督电话:0594-3558912/3397582。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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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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