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燃气锅炉两套拍卖
发布: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2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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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5日10时至2021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禹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常压燃气锅炉(产品型号CQZS-0.12-90/70)两套。起拍价合计为:44648元,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500元。特别提示:法院只负责现场交付,不负责搬运该变卖标的,变卖物由买受人自行拆卸、搬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谨慎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禹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禹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变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08月25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并经本院审查认可,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逾期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21年11月0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禹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支行,账号:801801402000000005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4-8361759
监督电话:0374-8351009
联系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105号
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