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一批拍卖
发布:鄢陵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0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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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2日10时至2017年3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鄢陵北方热电化工换热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相关机器设备(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机器设备位于鄢陵县金汇区金源路5号。机器设备市场价的评估值为7016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零壹仟陆佰元整)。起拍价:420960元 ,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17年2月25日起至2017年3月1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法院将组织统一安排看样。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无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其外观、结构、存在质量以机器设备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成交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3月1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1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西大街支行,户名:鄢陵县人民法院,帐号:80270140000000027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374-7263118 法官 程法官
监督电话: 0374-7263021。
联系地址:鄢陵县乾明寺路中段路南鄢陵县人民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