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85台拍卖
发布: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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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日10时起至2021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江苏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一批机器设备(详情见“泰明评报字第018号”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为江苏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一批机器设备,具体有:
1、列入抵押清单内的机器设备等资产共64项计85台套:FFU千级净化室15台,电池短路测试仪2台,电池过冲过放防爆箱2台,电池针刺试验机1台,电池综合测试仪1台,全自动L型自动封切机4台等
2、未列入抵押清单的设备等资产共364项计1287台套:插拔寿命试验机1台,电池性能测试系统1套,生产流水线24条,办公桌21张等。
上述资产均处于闲置停用状态,具体详见评估明细表,上述机器设备目前在申请执行人处保管,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以现状交付,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标的物的拆卸、运输
评估总价:2571250元,起拍价:1800000元,保证金:350000元,增价幅度:9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如需看样请提前预约,看样预约截止时间为开拍前三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相关缴纳税费的正式票据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垫付税费高于成交价格的20%时需经法院确认后再行垫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9月1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泰州迎春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32923999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23-86391617(季)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23-86391561(戴)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