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设备物资拍卖
发布:贤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2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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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3日10时至2021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集贤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集贤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清选机三台、扒粮机一部、输送机九辆、滚筒筛一个、锅炉一套、漏斗一个、变压器一套。起拍价:198944.8元,保证金:13000元,增价幅度:1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14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随时自行看样,办案人告知标的物位置。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所涉税费及标的物所欠管理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2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贤支行,账号:090802282926407241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69-465121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614696859
集贤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