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一力物流园3间商铺拍卖
发布:莲花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莲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日10时至2017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48小时)在莲花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348号一力物流园13-1号101、102、103门面,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1476569.11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7月27日开始至2017年8月26日止(一个月)(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登记过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20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登记报名时应注册真实身份信息。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无。
2、已通知双方当事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将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莲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县支行,账号:143071010400123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99-7228882
莲花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