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新世纪电器灯饰城92㎡商铺拍卖
发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4日10时至2017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长沙银行芙蓉支行, 账号:8000 7105 7911 014.),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新世纪电器灯饰城209号商铺,房屋所有权人为欧阳维谦、阳静共同所有,权证号为08045896、08045897,建筑面积92.02㎡,规划用途商业,带租赁拍卖。
评估价:93.4003万元,起拍价:74.7202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湖南浩鑫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日17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周经理联系。联系电话:周经理1380748715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被执行人经营期间所欠税费从拍卖款中扣除。
具体费用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已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会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7年9月1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余款),并在付款时备注注明(2016)湘01执1098号成交余款,账户如下:
委托法院开户行: 长沙银行芙蓉支行
户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帐号:8000 7105 7911 014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湘恒永房评字[2017]第J030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标的物详情咨询:湖南浩鑫拍卖有限公司:13807487153周经理
执行法官:0731-85798399王兴
督办法官:0731-85798455何琪莎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