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顺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15日15:00时在泰顺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泰顺县罗阳镇邮政路2号)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11时整止,标的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泰顺县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顺县支行,账号:100238301120019999,至泰顺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①、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报名时间、地点:1、即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11时整止(工作时间),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404室;2、2013年8月15日9时至11时整止,泰顺国际大酒店。报名截止时间以竞买保证金到法院账户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0577-88826563;工商监督:59280813,泰顺法院监督:5928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