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邮市邮都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CQ15234- YZCQ2015-6 | ||||
转让行为 |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邮市文广新局转让高邮市文化产业中心在高邮市邮都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邮政发〔2015〕152号)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10月2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11月19日 | ||||
转让方名称 | 高邮市文化产业中心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高邮市邮都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1084000031839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
法定代表人 | 管民良 | ||||
住所 | 高邮市邮都文化广场内 | ||||
经营范围 | 文化用品、艺术用品销售,文化活动咨询 | ||||
职工人数(人) | 2 |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
其他 | |||||
标的企业 | 1) 江苏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人民币,占标的企业80%股权;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789.29 | |||
净资产(万元) | 533.76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1.02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1.02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扬州景泰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扬景立评报(2015)第015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国资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6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 1261.28 | 净资产(万元) | 1005.7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01.15万元 | ||||
特别事项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不涉及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 不涉及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不参与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 否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不涉及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 自评估基准日2015年 6月30日至受让方成为高邮市邮都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合法股东之日(以完成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为准),高邮市邮都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由于持续经营而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由转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相应地享有或承担,与受让方无关。 | ||||
其他重要事项 |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前已经过相应的内部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进行尽职调查。 | ||||
转让参考 | 201.15万元 | ||||
受让方应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下列条件 | ||||
备查文件 | 1、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邮市文广新局转让高邮市文化产业中心在高邮市邮都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邮政发〔2015〕152号)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冯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4-80597138 |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