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是,可以,但有条件。
其一,由于文物艺术品的孤品特性,极少有完全相同的艺术品和工艺品(批量工业生产的邮票、钱币等不包括在内),同时,文物艺术品的交易数量也有限,但品种却五花八门、十分广泛,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常备和细分大量鉴定、评估专家,这给金融运作鉴定评估工作带来负担与时间和资金成本。
其二,内地一年中几百家企业的拍卖交易量才几百亿元,大多数拍卖品的单价在十万元以下,标的数量少,真品更少,价值通常较低。因而,对文物艺术品实行抵押贷款、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手段运作程序繁琐,成本较高,与土地、房产、股权等大宗项目相比,并不受金融机构欢迎。
其三,由于文物艺术品真伪判定上的相对性,鉴定、评估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分歧,各执一词,很难找到“一锤定音”的裁决者,因此必须由金融机构承担更大的风险,否则就必须找到有实力的鉴定评估机构或拍卖行来分担风险。
因此,当今世界上的艺术品金融只有少量、小规模地在运作,而且多是拍卖行本身和极少数银行在经营某些品种的艺术品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