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04月13日10时至2015年04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股金36960股及收益。竞买人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户籍的中国公民及上述两区的企业法人(中外合作、合资与外资企业需经商务部批准;企业法人限工商登记两年以上),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企业法人),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入股资金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企业法人竞拍后持股比例5%以上、自然人竞拍后持股达到2%以上者,竞拍前应向吴兴农村合作银行申报。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与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对拍品质量或瑕疵的知晓,应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评估价:129360元
起拍价:8万元,保证金:0.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贷款事宜: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开发区支行,联系电话:2104180、13587285803,钱经理。中国银行湖州分行,联系电话: 2571390、13665755486,宋女士。
三、咨询时间:2015年4月9日九时至十一时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含隐性)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的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苕溪支行,账号:8000040730076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2582335,监督电话:0572-2210928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劳动路283号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