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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农村商业银行50000股股权拍卖

发布:沛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10日10时至2015年 3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司承柱在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0股股权。

    二、拍卖方式:设置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评估价: 118000元,起拍价:118000元,

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17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沛县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 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成交后,法院将为竞买人出具裁定书。如系委托他人竞买,需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认可。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沛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的,实行整体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 图片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相关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提供与其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5年3月6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6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本次拍卖会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沛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沛县支行,账号:932-0000-1000-342-778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89652972,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先忠法官。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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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价格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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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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