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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明珠房地产债权转让

发布:山西产交所 拍卖时间:03-3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项目编号

YXJRCQ2015011

转让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

项目名称

运城市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所在地区

山西省运城市

所属行业

房地产

经济性质

民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类别

金融资产

项目意向

转让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万元)

面议

公告日期

30天

项目发布起止日期

2015年2月13日9:00至

2015年3月31日16:30

项目概况

 

 一、债权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享有运城市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拟对外转让,目前该项目剩余本金为9029.58万元,剩余利息361.64万元,合计9391.22万元。(截止2015年1月20日)。

贷款为2013年11月发放,2014年10月逾期。以在建工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设定有股权质押及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目前尚未诉讼。

债权总额

9391.22万元

本金

9029.58万元

利息

361.64万元

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

住所

太原市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22层

负责人

王瑞安

经济类型

国有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批复文件

转让方联系人

付聪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面议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

竞买人须为具有相应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接亲属关系的人员。

国有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所属的地方人民政府(不包括中央政府);代表该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委(局),或者经贸委(局),或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等政府机构,部门;该国有企业控股股东(包括国有相对控股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元

 交纳时间

截止到挂牌公告期满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同行转账、电汇;跨行转账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路支行

账户:351900659910902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15年2月13日9:00至2015年3月31日16:30(在正常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需续补充公告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期满后(包含补充公告期),如仅征集到1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转让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转让条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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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价格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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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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