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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能努勃尔制衣60%股权转让

发布:上海联交所 拍卖时间:01-2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转让标的名称

山西晋能努勃尔制衣有限公司60%股权  

  项目编号

G314SH1007799

  挂牌价格

459.672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30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山西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西晋能努勃尔制衣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太原市并州南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

刘战

  成立时间

1995-01-2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8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200157-X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各种款式的高中档服装及劳保服装;经销日用百货及各种劳保用品(含特殊劳保用品)。

  职工人数

10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公司

  60%

  2

  奥地利维也纳SHL国际贸易公司

  4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84.873409万元

  814.847563万元

  744.72020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511.217573万元

  2584.886575万元

  926.330998万元

  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088.561114万元

  199.882773万元

  164.58831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68.603632万元

  3086.992840万元

  181.610792万元

  审计机构

  山西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0

  4484.873409万元

  814.847563万元

  744.72020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511.217573万元

  2584.886575万元

  926.33099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西中强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23

  评估基准日

2014-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其它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董事会决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3193.750000万元  

3079.620000万元  

169.870000万元  

210.870000万元  

61.900000万元  

61.900000万元  

3425.520000万元  

3352.390000万元  

2586.270000万元  

2586.270000万元  

2586.270000万元  

2586.270000万元  

839.250000万元  

766.120000万元  

459.672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出自评估报告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权属资料瑕疵情况: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1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和努勃尔出具的《关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承诺》,该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其同意努勃尔无偿使用该土地,双方承诺地上办公楼权属归努勃尔所有,权属无争议。
2、截止评估基准日努勃尔存在一项法律未决事项:
原告山西晋能努勃尔制衣有限公司在2007年2月28日与被告河北集大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集大”)签订原料销售合同,由原告努勃尔向被告河北集大提供各式棉坯布429782米,单价6.9元,合同总价格2,965,495.80元。按照合同,被告在收到原告面料后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有2,595,387.97元未支付,在此后努勃尔向被告多次催要货款均未果,原告于2009年2月26日将被告起诉到了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2009年2月27日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下达了【2009】辛民初字第20056号《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此案。
2009年7月3日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努勃尔胜诉:被告河北集大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努勃尔货款1,742,299.97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07年7月1日按2,595,387.97元计算至2009年3月20日,自2009年3月21日起按1,742,299.97元计算至判决确定的执行之日止)。另外本案件受理费27,563.00元由败诉方被告河北集大负担。前期努勃尔已经先付给法院。
至评估基准日,努勃尔“应收账款”挂账应收河北集大棉布款账面金额为1,392,754.65元,与法院判决1,742,299.97元金额不符,相差349,545.32元,经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核实,其称形成原因不明。审计机构亦未考虑差异事项对已审报表的影响,评估师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的完整及真实性。法院判决一直未得到执行,努勃尔多次向法院申请,法院多次执行被告河北集大,但由于该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外债累累,从2009年停产至今,且该公司资产在银行有贷款抵押,被执行人已无法联系。现法院正在查找被执行人。故本次评估以审计后账面值全额计提风险损失作为评估值。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信息,目前河北集大服装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标的公司已按债权金额1,742,299.97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以下出自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评估基准日,努勃尔“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应付“王富娥计提的工资”,账面金额1,224,890.33元。经了解,王富娥是努勃尔市场部负责人,此款项是市场部员工2009年之前的绩效提成,由于企业财务人员频繁更替和国网公司的薪酬管理体制,该提成一直无法下发,也无法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审计机构未考虑此事项对已审报表的影响,评估人员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审计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并做部分说明和披露。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459.672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依据《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关于山西晋能努勃尔制衣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案》,愿意继续留任努勃尔公司的,由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努勃尔公司、职工三方签订借工协议书,职工继续留任努勃尔公司;集体身份职工与努勃尔公司完善劳动关系手续,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企业管理。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1.9344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无重大法律和行政诉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1.9344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汇票;网上支付;本票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太原市并州南路9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相关附件下载:挂牌申请书(最终).docx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高少辉

  联系电话

010-5191539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关艳红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5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351-4121655

  受托机构联系人

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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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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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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