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7日10时起至2014年11月7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40000股,股金证号:701000005896149。
起拍价:80000元,保证金:20500元,増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1、限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在册股东;2、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凡符合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7日17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増价拍卖方式,即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根据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要求),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拍卖方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05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1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市柯城支行,账号:120926002920004838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特别告知: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未支付价款或买受人无竞买资格而造成重新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的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应予补交;拒不补交的,依法强制执行。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弥补差价及费用损失后仍有剩余的,可作为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超过应执行标的部分,可作为执行费处理或上缴国库。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0570-3025726、0570-3053081,监督电话:0570-3026039。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紫荆西路119号。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