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20日10时至2014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兴化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万股股权。评估价:145.4万元。(该股权为法人股,不得登记转移至自然人名下。)
起拍价:145.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限工作时间内),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请竞买人务必自行了解具体情况。
三、竞买人资格:1、竞买人应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法人;2、竞买人须符合银监会关于银行股东资格的相关规定及兴化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要求的规定,其中银监会的规定可参照但不局限于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4号《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的资格条件和投资入股比例等相关规定。3、其他限制性条件、股权转让变更等问题请咨询兴化苏南村镇银行及银监部门。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入股兴化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税费问题:因过户所产生的股权转让所得税等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附:兴化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要求的规定,摘录该行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成为本行股东。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自愿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加入程序;
(三)符合向金额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十
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
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1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泰州兴化市新城支行 ,账号:21360104000383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兴嘉评报字(2014)78号资产评估报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23-83329519(赵法官)
监督电话: 0523-83329628
联系地址:江苏省兴化市兴化大道8号
兴化市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