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0日10时起至2015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开化皇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被执行人享有的开化皇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开化皇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经开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成立,取得注册号为33082400001189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开化县城关镇新安村;营业期限:10年;注册资本:5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范围:住宿(非星级带空调宾馆),(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2日止);卷烟、雪茄烟零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歌厅服务(有效期至2016年2月29日)
一般经营项目:无。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起拍价:15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増价幅度5000元。
特别说明: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除支付相应拍卖价款外,需承担该酒店的所有债务6413317.81元,并先行支付本案的执行标的额234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17日18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増价拍卖方式,即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0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先行支付的234万元减去保证金的余款)在2015年5月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开化县支行,账号:39616595081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0570-6191252、0570-6010726。
监督电话:0570-6191276。
联系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城关镇开元路2号。
开化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