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23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起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对位于潜山市综合经济开发区皖水路12幢、13幢、14幢、15幢房产、附属物及对应的工业用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含装修价值)
起拍价:26686053.2元,保证金266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评估价为36244376元,系第一次拍卖。
标的物是位于潜山市综合经济开发区皖水路。房地产权利人:安徽雄峰矿山装备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14444.61㎡,土地面积:47395.61㎡,工业厂房所在层数:1层,总层数:1层,办公楼所在层数:1-6层,总层数:6层,处置范围为办公楼1栋,门卫室1栋,工业厂房车间2栋。
特别说明:
1、租赁问题:本次拍卖标的物整体现状拍卖,标的物上存在抵押后租赁的情况,未来买受人可以和现有租赁户友好协商是否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不能就承租事宜协商一致,本院将实施清场并予以交付给买受人,清场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2、瑕疵问题:本次拍卖标的物整体现状交付,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以及其他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意向竞买人请在拍卖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新企业落户问题:关于该地区企业入驻要求、过户登记等相关事宜,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至潜山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积极做好联系对接,否则引起后期产业难以落户等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4、历史遗留问题:XX集团厂区所使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均已征迁并补偿完毕,地上现存在历史遗留民居建筑未纳入本次评估拍卖标的内,买受人需自行联系潜山相关职能部门或民居使用人协调处理;
5、水电问题:厂区无独立水、电,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自行处理相关水、电问题;
6、被执行人于2022年11月21日申报历史欠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3000726.02元。对于案涉房产历史欠税的征缴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至潜山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7:本次拍卖房产中存在未纳入评估拍卖范围的大型动产、装饰壁画,例如办公楼存在大型红木会议桌、镶嵌铁画,意向竞买人请在拍卖前实地看样,后续被执行人搬离相关物品可能需要进行开窗、摘除等操作,买受人需相应配合。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须在拍卖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办理:
1、线下报名:竞买人须于拍卖竞价会开始前按公告规定金额交纳足额保证金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04),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线上报名:竞买人须于拍卖竞价会结束前按法拍平台指示通过线上缴纳足额保证金。
五、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拍卖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后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04),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八、标的可能存在的历史欠税及水、电、气、物业费、管网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产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时需办理原产权证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则相应延长办理时间,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监督电话:0556-5939671
咨询标的详情与报名手续办理,请联系:
联系方式:0556-5939682、15555609919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