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23年9月21日10时至2023年9月22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环城西路15号安徽通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工业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机器设备,证载建筑面积约为20055.07㎡,无证建筑面积约为4189.09㎡,土地面积约为55142.69㎡,产权证号:皖(2018)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69574、583、584、587、590、591、592、594、597、599、602、604号,无证建筑、地上附属物及机器设备等详见附件《清单》,评估总价为100061225元(含装饰装修价值)。
起拍价:7204.41万元(第二次拍卖),竞买保证金70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详情。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不包含已生产的产品、半成品、原料以及未在评估明细中的设备、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
【瑕疵问题】本次拍卖标的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腾房需要一定时间。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以及其他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意向竞买人请在拍卖前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以及成交价格。
【新企业落户限制问题】关于该地区企业入驻要求、过户登记等相关事宜,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自行至安庆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积极做好联系对接,否则引起后期产业难以落户等相关风险自行承担。原产权人有环保、能耗批复许可,竞买人如有意向可自行协商处理。
【税费及欠费税问题】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其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身份确认问题】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在拍卖开始七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逾期,本院不再确认。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亦请在拍卖开始七日前与本院联系、咨询。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于2023年9月16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竞价结束前按公告规定金额以实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以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2023年9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2023年9月29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怀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县支行,账号:100488012260010001013446),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向当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相关政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其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八、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监督电话:0556-4637945
标的咨询联系电话:0556-5537558、18955661747、13955674666
怀宁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