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将于2016年1月25日10时至2016年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广东诚达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汕头市时代广场龙光世纪大厦办公部分1702、1703、1704、1705、1706、1707、1708、1709号房(详细情况见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描述)。起拍价:27324005元,保证金:27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88933120(杨同志),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告知联系人。
看样时间:2016年1月22日15时00分。
看样集中地点:汕头市时代广场龙光世纪大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如有涉及水电、搬迁、物业管理等问题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本次拍卖以整体拍卖的方式,具体拍卖标的面积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2、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证、过户所需的税、费、金(国家规定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除外),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对此,竞买人应自行向国土、房管及税务等有关部门了解清楚;3、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汕头海滨支行,账号:4405016526010000000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5)汕中法执二字第57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322731163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汕头市铭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汕铭评字(2015)372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933120
监督电话:0754-88933023。
联系地址:汕头市韩江路33号。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