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接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公室的委托,于2015年3月3日9时,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508号、产权证“长房权字第1060129112号”丘地号“4-35/204-1(701)”办公用房依法降价公开拍卖。建筑面积:909.42平方米,标的物共计13层,该标的为第7层。
该标的为正在使用的房产,配套设施齐全,利用和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基础设施条件达到通路、供水、排水、供热、供电、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
该标的拍卖参考价为661.4030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在竞买登记截止日期前存入法院指定账户,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凭委托人证明在竞买登记日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
标的展示与登记时间:2015年2月15日至3月2日16时(在此期间凡看标的需本人自行到现场查看)
登记地点:长春市建设街2888号松源宾馆702室
拍卖地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37号法庭:(超达路3999号)
联系电话:13074335058 0431-85593075
联 系 人:田先生
收款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900188810808
法院监督电话:0431-88558620
吉林省金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