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2日10时至2015年3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象山丹西街道新丰路西丹峰路南1幢103室、203室、303室、403室、603室及新丰路276,278号503室房产。估价对象位于象山县新丰路西丹峰路南1幢,现门牌号为新丰路278号,于2000年建成,系混合结构,外墙为涂料以及墙面砖,主朝向为东南。房屋总层数六层,估价对象位于第一层至第六层,证载总建筑面积759.23平方米,证载总土地使用权面积138.06平方米,现作为象山县万象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办公场所,有简单办公装修。
第一层证载建筑面积116.1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营业,原为售楼大厅,抛光砖地面,石膏板顶棚,涂料墙面。新丰路西丹峰路南1幢103室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012252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象国用(2001)字第01-1277号,土地用途综合,用地面积20.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45年12月18日。
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证载建筑面积为124.8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现为办公室、会议室,地板地面,涂料顶棚及墙面。新丰路西丹峰路南1幢203室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012311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象国用(2001)字第01-1284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面积22.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65年12月18日。新丰路西丹峰路南1幢303室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0122530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象国用(2001)字第01-1291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面积22.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65年12月18日。新丰路西丹峰路南1幢403室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0123117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象国用(2001)字第01-1298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面积22.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65年12月18日。新丰路276,278号503室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2010-010682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象国用(2010)第08607号,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22.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65年12月18日。
第六层证载建筑面积为143.57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现为办公室,地板地面,涂料顶棚及墙面。新丰路西丹峰路南1幢603室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012311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象国用(2001)字第01-1307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面积26.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65年12月18日。
估价对象建筑物维护保养状况一般,通风采光条件良好,门窗基本完好,整体观感一般。
起拍价:497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9日起至2015年2月17日止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12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5749039460109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中信估字[2014]Z2-185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59182585、0574-5918258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