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13日10时至2020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9号(天一豪景)<7-32>办公房地产。具体如下:
权证编号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甬房权证海曙字第20101049250号,房屋建筑面积149.7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甬国用(2010)第010318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35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特别提示:
1. 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尚有物业费36245元未缴纳,房屋过户时存在的欠缴物业费及可能存在欠缴的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故竞买人在竞买时请注意予以了解和综合考虑。
2.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根据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税费。税费具体金额需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税务部门核准;缴税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房屋交易时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本院不负责协调。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
3.限购政策:限购政策需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因不符合购买条件产生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101.206万元,保证金:15.1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8月10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8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预约看样,看样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9号(天一豪景)<7-32>办公房地产。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4-55713325。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0年9月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6232520010001300261,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并在2020年9月4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地址: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0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需经法院同意,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四、给竞买人提供有可能贷款的信息:只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后可能贷款的信息,具体事宜由银行与竞买人自行协商、自己负责,与法院无涉。
“一键贷”业务联系方式:
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
87906897 15888588947(王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87090751 18667835050(张凯霞)
杭州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63878057 13968202435(邹丹萍)
杭州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62860168 13958368120(王 涛)
杭州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25582606 13777948473(朱央琼)
浙商银行 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4006565075 13958128711(项芬芬)
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898428 15058484597(孙经理)
宁波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86865783 15257891008(干贤安)
55009702 13454761142(杨珊群)
上述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法院咨询电话:0574—5571332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请勿打)
监督电话:0574-87510696(业务咨询请勿打)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00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