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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金汇大厦151㎡办公房含装修拍卖

发布: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30日10时至2014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宜广公路)北侧1006号金汇大厦写字楼内,属宜兴市环科园二级地段,临交通及混合型主干道绿园路、104国道,大楼门口有公交线路经过、交通便捷;其东侧有鹏鹞大厦写字楼,路南侧有彩虹科技中心等综合商务区;区域内有大中型居住区,以及环科园行政中心、银行、菜场、医院等,各项基础配套及公用服务设施较齐全;大楼内有物业管理,前后有为之配套的停车场,办公条件良好。拍卖对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24层楼(高层写字楼)中第16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51.18㎡,房屋为精装修房,装修情况如下:办公室:地面为实木地板,墙裙墙面乳胶漆,天棚为造型吊顶;储藏室:地面为实木地板,墙裙墙面为乳胶漆,天棚为平面吊顶;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墙裙墙面为内墙砖,天棚为扣板吊顶;活动室:地面为实木地板,墙裙墙面为乳胶漆,天棚为平面吊顶。拍卖对象地基有足够承载力,主体结构牢固,防水耐腐措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本设备齐备。
评估价:113.31万元,起拍价:113.31万元,保证金: 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15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 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8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22301012010001001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0-87963654,  监督电话:0510-87963891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教育西路51号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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