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办公房拍卖
发布:江阴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0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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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1555弄35号401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63.57平方米
起拍价:35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重要提醒】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房屋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须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其余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十天内凭卖方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税费退还手续。2.拍卖成交后房屋所欠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欠缴水、电、物业等情况。3.拍卖成交后的次日起十天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已通知当事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江阴农商行营业部,账号:018801320012680)。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10-86849528
法院咨询电话:0510-80601193,0510-80601239
江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