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21日10时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临沂金奥绿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沂水县莒沂路与裕丰路交汇处地上建筑物、电气设备及燃气设备等一宗。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一日(2013年5月20日下午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浦发银行临沂分行;账号:13010155260000050,交款须注明:2012临执字第291号执行案件竞买保证金);并于拍卖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注:1、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竞买人是企事业单位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竞买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预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参加竞拍。3、网络同步竞价及网上预展,网络竞买人须于拍卖日前一日16:00前预付保证金办妥网络竞买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0539-80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