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翔宇三江领秀72㎡办公房拍卖
发布: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6日10时至2021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沂市河东区翔宇三江领秀2C号楼1215室商务办公用房
起拍价:63477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6日10时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 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效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的应另行支付。卖方(被执行人)依法应缴纳的税费,从成交款中扣缴。
涉及房产的自行清房,被执行人及其他占用人拒不腾退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穷尽强制执行程序,仍不能交付的,买受人应风险自负,不得以交付不能为由而悔拍;因迟延交付造成的损失自负。买受人可另行要求被执行人或占有使用人赔偿其损失。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无法通知当事人本人;已告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9月1日前缴纳(节假日顺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账号:1587310104000604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39-80897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承办法官电话:0539-8089023(刘法官)
河东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