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委托,(并经甬鄞土资拍[2013]023号核准,)本公司将于2013年3月20日上午10:00在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南路673号创新大厦东首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159号(11-1)(11-4)-(11-18)房屋及内装饰等物品。房产证号:甬房权证海曙字第200729098号,证载建筑面积528.73平方米。土地证号:甬国用(2007)第0102667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37.7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办公用地。起拍价:490万元,保证金:60万元。
二、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来本公司领取付款通知书后,于2013年3月15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其他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账号:21030122000014824-0301)。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和付款通知书到法院立案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收据开具仅限2013年3月18日一天,截止为当天下午4时前)。3.竞买人于2013年3月18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3月20日上午9:30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五、咨询电话:15058090545 87305666 0574-87304666(传真)
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东渡路29号世贸中心10楼A05
六、法院监督电话:0574-87510695 工商监督电话:0574-8790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