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8月29日上午9点整在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金融大厦18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1幢1号〈6-4〉室房地产。房产证载建筑面积86.44㎡,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7.9㎡,国有出让办公用地。起拍价:人民币63万元,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二、咨询展示: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8月25日。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领取付款通知单后,于2011年8月25日下午4点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凭银行进账单和付款通知单到法院立案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并于2011年8月25日下午5点前持保证金收据和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注:此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请标的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及优先购买权人准时出席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登记竞买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电话:0574-87704422 87704115 87331398 法院监督电话:87510695